UL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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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68 更新时间:2016年12月24日11:33:56 打印此页 关闭

UL 介绍 
UL 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 UL 始建于 1894 年,最初阶段 UL 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 1916 年, UL 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 UL 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 UL 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 Northbrook 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目前UL公司主要从事产品测试、管理体系评估、质量体系评审注册,产品检验及标准制定等多方面的工作。UL标志已成为世界著名的安全认证标志之一。 UL在美国有5个实验室,设在本土和境外,在新加坡、东京、汉城、墨西哥设有分公司,在英国、印度和中国设有办事处,在泰国、马来西亚设有联络处,在80多个国家200多个城市及美国国内130多个城市都有检验代表。目前UL业务范围覆盖了37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45000多家企业、17000种产品、77000多次的检验任务,每年使用UL标志的产品上百亿件。经过UL安全认证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信誉。UL公司制定的产品安全标准在美国得到广泛的认可。到目前为止, UL已出版近700项标准,其中70%被采纳为美国国家标准 ,同时UL还参与了加拿大标准的制定工作。它同许多制定标准的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的成员。 在美国,尽管产品的安全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即法律上并不要求产品必须带有安全认证标志。但事实上,产品如果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就很难找到市场。美国消费者在购买机电产品时总是先看产品是否带有UL标志;零售商和分销商也希望其经销的产品带有公众认可的认证标志;建筑师和产品说明书的起草人在设计产品和起草说明书时一般都要参考UL列名产品目录;美国司法机构验收部门,如电器和建筑检查员对安装于建筑物之内的产品和系统都要求带有UL标志。 1992年,加拿大标准委员会批准认可UL公司从事进入加拿大市场的产品的测试、认证和质量体系评审方面的服务。 如果某一厂家的产品既想进入美国市场又想进入加拿大市场,那么UL公司就同时按照美国和加拿大的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 。这样,通过一次性交验产品,厂家同时可以获得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这对于厂家来讲是既省时又省钱。 UL公司还收购了丹麦最大的认证机构——DEMCO A/S。所以UL安全认证的服务范围又扩大到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与进入加拿大等国的产品一样,生产厂家只要通过一次性交验产品就可同时获得欧盟国家的安全认证标志。

办理UL认证需提交的资料产品申请UL标志包括五个步骤: 
1.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a).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需)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出名称的公司。 (c).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首先确定您的产品是否属于UL检测的范围。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 arbonate,Lexan Type 104。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或,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 (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必需)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必需)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必需)

UL标志及使用
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指定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唯一方法。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这些标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  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必须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  “检验细则”中说明了哪一种的标志是您被准许使用的,还有这个标志是应当置附在产品的哪一个位置。这个标志仅在制造厂商符合“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跟踪检验服务协议”的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第2款)除非您得到“检验细则”的准许,UL的标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第3款)。  如果您的产品是在UL的一种服务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则准许您在您的促销或宣传的广告中引用UL的标志和U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导大众产生不实的印象。一个简单的引用说产品是“Listed By UL”或“Recognized By UL”,或者是UL标志的图样,均属恰当,视其所属的服务类别而定;您所使用的产品标志的词句应和"检验细则"里所陈述的符合。当您的产品是属于UL的分类服务之时,在您的广告中关系到UL的参考词句则必须引述整个产品分类标志的全文,就如“检验细则”中所陈述的一样。因为UL也许会要求您更改宣传或促销广告中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您最好能事先与您的UL检验代表联系,通知他您所打算引用UL标志或名字的方式。如此可以避免误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在UL认为广告中引用不当,而撤销宣传和促销广告所造成的浪费。(第4款)。

UL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只要产品持续符合UL的标准/要求,不欠费,不主动取消认证的情况下,证书就长期有效。注:每年都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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